刘利民,博士,历史文化学院教授、副院长,博士生导师,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计划(第三层次)、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(青年学者)、湖南省第四批青年社会科学百人工程学者培养计划、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入选者,兼湖南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、副秘书长,全国历史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。
2020-2021年,获得湖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(第二完成人);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湖南省研究生思政课题1项;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(优秀)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(良好);在《近代史研究》发表论文1篇,《新华文摘》(网刊)全文转载1篇;入选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(青年学者)。
刘利民教授一直致力于近现代政治与中外关系史研究,研究重点为中外条约关系,尤其是对不平等条约与中国领水主权问题的研究颇具特色。刘利民教授多年来积极探索,不断进取,在近代中外条约关系领域研究取得良好成绩。自2005年以来,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5项(含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),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,百人工程项目1项,重点智库项目1项,省研究生教改项目2项。在《近代史研究》《中共党史研究》《抗日战争研究》《史学月刊》《光明日报》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,多篇论文被《新华文摘》、人大复印资料《中国近代史》《中国现代史》《历史学文摘》等全文转载或观点摘编,出版专著3部,合著1部,合作整理出版国家出版基金项目《清季外交史料》(共10册900万字,排名第二,负责其中4册),参与中宣部出版局牵头组织、中华书局出版的《复兴文库》(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)重大出版工程,承担第一编第三卷第六册《晚清统治集团的自救(6)》。参与科研项目成果多次获奖,如“中外条约与近代中国研究丛书”获湖南省第十二届社科成果奖二等奖(2015年,排名第三)、湖南省第十四届社科成果奖一等奖(2019年,排名第二)等。
历史学研究工作者既要有敏锐的问题意识,又需要有“板凳要坐十年冷”的坚持精神。能够敏锐地发现问题,思考问题,坚持不懈地解决问题,是历史研究工作者必备的能力。刘利民教授具有这种研究能力。近代中国领水主权遭到严重破坏,是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的重要问题,但学术界长期对此研究较少。在导师李育民教授指导下,刘利民教授敏锐地意识到该问题的重要性和学术价值,率先展开了对该问题的研究,首次对整个近代中国领水主权的历史进行宏观上的探讨。在研究的道路上,刘利民教授具有锲而不舍的研究精神,20年来坚持深入探索领水主权问题。在近代中国领水主权问题研究方面,刘利民教授取得了不错的成绩,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“中国近代领水主权问题研究”(2005年)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“中国领水主权恢复史”(2010年)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“中国领水主权问题资料整理与研究”(2015年),其中结项优秀1项。出版专著《不平等条约与中国近代领水主权问题研究》,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图书、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“中外条约与近代中国研究丛书”,受到学界关注,被称为“近代领水主权问题的全景式研究”。有学者指出,“《不平等条约与近代中国领水主权问题》一书对领水主权的研究可谓首创,既纵向考察了中国近代领水主权的变迁,又横向分析了中国近代领水主权中的各种问题,还特别强调了外籍引水制度对中国主权的危害,大大丰富了这一研究领域。”相关论文亦受到学界关注,多篇被转载。
学术研究贵在坚持,但又需要不断开拓进取,拓展研究范围。刘利民教授在坚持对近代中国领水主权问题研究外,还积极研究租借地问题、条约关系问题。所著《列强在华租借地特权制度研究》系统考察了近代中国租借地制度的形成、发展、消亡的历史。合著《近代中外条约研究综述》对晚清以来条约研究状况进行了梳理。两书均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图书、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“中外条约与近代中国研究丛书”。2014年参与李育民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“中外条约关系通史”,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承担《条约关系趋向平等的改善及挫折》(60余万字),结项良好,并列入2019年国家出版基金项目。在研究过程中,刘利民教授积极发掘条约研究新课题。“民国时期条约理论研究之研究”于2021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。
历史研究有自身特点,需要深入挖掘史料,坚持不懈地研究。“板凳要坐十年冷,文章不写一句空”,刘利民教授深知历史研究的道路没有捷径可走。多年来,刘利民教授在历史研究中持之以恒,不断求索。华罗庚说过:“(偶然的机遇)只能给那些学有素养的人,给那些善于独立思考的人,给那些具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的人,而不会给懒汉”。刘利民教授一直以此自勉。
(图文来源:湖南师范大学官网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