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校行发教务字〔2021〕18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1、2022年未结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对象
2021年立项的未结题项目3项,2022年立项的未结题项目130项,2023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204项。(名单见附件1)
二、验收安排
1.线上申请。项目负责人于4月7日23:00前前登录湖南师范大学信息门户,进入实践教学与创新平台—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—我申请的项目—项目结题申请,点击“初始化项目结题报告”下载结题报告模板,也可以下载附件(创新训练见附件3,创业训练见附件4),请指导老师审核,指导老师审核后教务处进行终审。
2.现场答辩。2024年4月中旬,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。答辩分为项目汇报和评审专家提问两个环节,每个环节5分钟,详细要求见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材料要求》(见附件6)。
三、材料提交
(一)各项目填写结题报告等材料(附件3或附件4),按照附件6中各项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和验收答辩。
(二)各项目提供论文、专利、获奖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材料,在材料右上角写明项目校级编号。
(三)各项目制作汇报PPT。
(四)电子版材料(结题报告、项目成果支撑材料、答辩ppt)重命名为“结题+校级项目编号+负责人姓名”的压缩文件于当天内发送至邮箱:3668013@qq.com,。结题纸质材料和实验记录本于答辩当天带到答辩现场,直接通过答辩的材料现场交给指定老师,需要修改的或补充的一周内交到211。联系人:陈肖宇,联系电话:0731-88872014。
(五)请已参加结题答辩但结果为暂缓结题的项目,于5月1日之前补交结题成果以结题。(名单见附件7)
(六)需要延期的项目请在答辩前在校级系统提交延期申请,教务处审核通过后(需指导老师和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)可以顺延至下一结题周期结题。
(七)已经完成研究任务,但论文、专利等成果还有待于发表的项目可以申请答辩,通过后结论为“暂缓结题”,下一个结题周期之内将已发表成果交至教务处并上传系统,可以在下一个结题周期直接结题,无需再次答辩。
教 务 处
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
2024年3月28日